项目名称 | 特种作业人员(非煤矿)操作资格认定 | |||||
项目编码 | 027007 | |||||
项目类别 | 行政许可 | |||||
审批对象 | 个人 | |||||
项目层级 | 省级 | |||||
项目范围 | 全省 | |||||
实施主体 | 法定机关 |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号,2014年8月31日 予以修改)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发布,第80号令修改)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陕安监〔2014〕49号) 第三条:……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在陕的分公司、子公司、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工作。受省安全监管局委托承担有关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工作。 | |||||
办理条件 |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本人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的书面承诺;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 |||||
材料目录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要求 | 下载样表 | 下载空表 | 填报须知 |
陕西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登记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2份 | 登记表 | |||
陕西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汇总表 | 申请人或培训机构提供 | 原件2份 | 汇总表 | |||
考勤表 | 申请人或培训机构提供 | 原件1份 | 每天上午、下午各签到一次。 | |||
考试合格成绩表 | 考试机构自行下载 | 原件1份 | 成绩表真实 | |||
身份证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1份 | 无 | 复印件 | ||
学历证书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1份 | 初中以上毕业证,申报危险化学品操作证为高中以上毕业证 | |||
近期体检表或健康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1份 | 近期体检表或健康承诺书 | |||
课程安排表 | 申请人或培训机构提供 | 原件2份 | 课程表 |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申请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2份 | 考核申请 |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计划 | 申请人或培训机构提供 | 原件2份 | 培训计划 | |||
审批流程 | ||||||
承办处室(受理) | 教育培训处 | |||||
承办处室(审查) | 教育培训处 | |||||
办理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北长巷10号星辰酒店7楼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00-18:00 (7-9月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
咨询电话(受理) | 029-61166063 | |||||
咨询电话(审查) | 029-61166062 | |||||
结果名称 | 特种作业操作证 |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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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9个工作日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行政收费 | 收费 | |||||
收费依据 |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9〕49号 | |||||
备注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考核费60元/人次,实际操作考核费140元/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