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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人大代表第52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7-07 17: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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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让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打造“氢省氢城”新陕西的建议》(2024年第52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鼓励氢能前沿技术和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我省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构建全产业链应用示范,对促进我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您提出的相关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

一、关于在省内构建全产业链应用示范方面

省应急管理厅积极支持我省氢能产业发展,对于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生产的灰氢、蓝氢项目,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加强源头管控,规范开展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确保从源头上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关于出台陕西氢能城市示范群实施方案方面

省应急管理厅作为我省氢能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推动我省氢能产业高质量安全发展。目前,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研究制定了《陕西省推进氢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清单》,正在征求各相关部门修改意见,待《重点工作清单》正式下发后,我厅将按照工作分工,加快推动陕西省氢能城市示范群建设相关工作。

三、关于在陕西省内将氢不作为危化品管理方面

我厅高度重视氢能产业安全发展,积极向应急管理部请示,并调研了解其他省份氢能产业安全管理相关政策。目前,氢产品按照用途,主要分为工业原料和能源两类。作为工业原料使用的氢产品大部分省仍按照危险化学品监管,作为能源使用的氢产品各省管理办法不一。目前,省应急管理厅正结合我省实际和外省安全管理经验,针对作为能源使用的氢产品安全管理方面,配合能源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我省相关政策。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借鉴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为打造氢能领域科技创新高地,提升我省氢能产业综合竞争力,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我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安全保障。

以上回复不尽全面,望多指正。再次感谢您对陕西省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7月7日

(联系人:马明     联系电话:029-61166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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