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公代表:
感谢您对能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能源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要求的建议》(第7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应急管理部门组建以来,厅党委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坚持将行政执法“宽松软虚”问题整治作为提升执法效能的有效抓手,定期听取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工作推进措施。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司法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并重,积极开展精准执法、说理执法、服务执法。我厅制定了《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执法人员通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正规化水平。
省应急厅涉及能源的行政执法主要为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两方面。通过全面使用“国家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严格按照系统流程进行执法文书制作,逐项采集、固定违法证据,并根据系统提示选择适用处罚条款,确保了执法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处罚条款适当。执法过程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人员+专家”执法模式,确保执法全流程公正、规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未收到因能源行政处罚引起的复议诉讼。
下一步,省应急厅将从五方面入手,强化与省司法厅的沟通衔接,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推进。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平时考核内容,按照“周调度、月通报、季研判”要求,每周对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进行汇总,通过对“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典型案例报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分析存在问题,对下一步执法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整治突出问题。以执法“宽松软虚”现象为重点,以省纪委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省司法厅开展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聚焦不想、不会、不敢、不愿执法等突出问题,全面总结梳理近年来经验做法,建立交叉执法、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常态化执法工作机制,全力破除制约行政执法效能的深层次问题。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以政治建队为引领,扎实开展省市应急系统执法人员年度复训,指导各市做好市县两级执法人员年度复训和技能培训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形成贯穿全年的教育培训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四是强化科技赋能,规范取证工作。发挥科技赋能作用,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要求,结合我省安全监管实际,在足额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的基础上,对确有需要的行业领域监管人员配备红外相机、激光测距仪、多功能气体检测仪等装备,强化证据固定手段,为规范有效开展执法取证提供保障。
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强化履职尽责。强化对执法工作的督导检查,按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规定,对存在履职不到位、执法走过场等问题的执法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探索推进行政执法和纪检监察衔接工作机制,守牢执法办案廉洁底线,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能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全省应急管理工作。
专此函复。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