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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煤矿企业实行电子证照的通告

索引号 2024040902991 发文字号 政策法规处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 发文时间 2024-04-15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煤矿企业实行电子证照的通告
主题分类 政策法规 关键词 煤矿企业,实行,电子证照,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三个年”活动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电子证照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省应急管理厅决定,自2024年5月1日起本厅负责颁发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启用电子许可证书,电子许可证书与纸质版许可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企业可通过注册“陕西政务服务网”和“秦务员APP”账号,查看和下载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

特此通告。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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