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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延长省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聘用期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6 16:00 来源:陕应急函〔2024〕187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应急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专家行为,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保障作用,科学高效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依据《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省应急管理厅目前正在按计划、按步骤开展新一届专家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积极进行换届更新。

为保证专家库换届更新期间工作的正常开展,接续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在新的专家库未建立之前,原组建的专家库(聘任通知明确的专家及2022年增补的专家)中所有成员可以继续正常从事各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技术服务保障工作。专家聘书已经到期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止,待新的专家库建立后,发放新的专家聘用证书。

附件:关于聘任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专家的通知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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