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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众公共场所安全风险防范的通知

索引号 2024010883238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2024〕3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行业指导处 发文时间 2024-1-18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众公共场所安全风险防范的通知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行业指导 关键词 公共场所,安全风险,防范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临近春节,人员流动加剧、物流量提升,加之寒假将至,学生离校返家探亲、旅游、社会实践等各种活动开始增多,特别是受广大年轻人青睐的商场、影剧院、“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涉众公共场所潜在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加,出现安全事故概率增大。为进一步加强涉众公共场所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安排部署。涉众公共场所作为经济文化的主要载体承担着越来越多的商业、娱乐、文化、体育等活动,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巨大损失,亦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抓好涉众公共场所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涉众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全力消除涉众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涉众公共场所安全。

二、夯实各方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各级安委会要加强对涉众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有效顺畅的沟通协调和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因地制宜,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涉众公共场所安全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商务、体育、卫健、教育、民政、交通、文旅、消防等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督促各级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进一步落实好涉众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责任。涉众公共场所经营者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演练,并依法依规落实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等管理要求。

三、突出行业重点,加强隐患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聚焦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剧本杀”、“密室逃脱”、学校(幼儿园)、医院(诊所)、酒店、车站、游乐场、旅游景点等涉众公共场所,加强安全管理。要在春节前按照企业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部门督导检查的方式,督促指导经营者紧紧围绕火灾、踩踏、建构筑物坍塌、危险化学品爆炸、燃气泄漏中毒窒息等风险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强化风险管控。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落实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火灾、防电击、防坍塌、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是否存在锁闭安全出口、堵塞消防通道、停用消防设施、违章装饰装修、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构)筑物使用功能、结构布局,且“四无”(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设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电梯等特种设备未落实例检、维保等制度;是否存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是否存在未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且配备自救装备和应急设备等问题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抓好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涉众公共安全风险。

四、狠抓宣传教育,加强防救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涉众公共场所事故隐患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普及涉众公共场所有关安全防范知识,剖析典型涉众安全事故案例,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增强自保、互保意识。同时,督促涉众公共场所经营者常态化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公众避险能力。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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