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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2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7-26 15:5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处

蒋铃、赵俊芳代表:

您们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一库一策”提升治理项目扶持力度的建议》(2023年第4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尾矿库作为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放尾矿的场所,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凤县现有尾矿库21座,占宝鸡市尾矿库总量的80.77%,占全省尾矿库总量的8.14%。对这些尾矿库实施有效的安全治理,不断提升尾矿库安全水平是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筑牢生态屏障和推动矿业经济发展的共同需要。

一、大力支持凤县尾矿库安全治理项目

近年来,我厅积极与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协调合作,联合申报国家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尾矿库治理项目,凤县所有尾矿库安全风险治理都得到了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的资金支持。2021年初,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区尾矿库安全风险源头治理顶层设计方案》《陕西省嘉陵江上游尾矿库风险治理实施方案》和《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抓紧实施嘉陵江流域尾矿库“一库一策”整改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出的整治措施要求,为凤县嘉陵江流域19座尾矿库争取治理配套资金1.6805亿元。其中,省发改委2021年7月下达了第一批嘉陵江上游尾矿库治理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7385万元;2022年10月下达了第二批嘉陵江上游尾矿库治理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9420万元。在专项资金支持下,凤县嘉陵江上游19座尾矿库中已完成闭库销号和治理提升17座,正在进行施工工程治理2座,按计划年底前将完成全部治理任务。

2022年12月,省财政厅下达宝鸡市尾矿库治理转移支付资金3940万元,其中用于支持凤县汉江流域7座尾矿库治理资金2815万元,占全市资金的71.45%。截止目前,凤县汉江流域9座尾矿库中,已完成闭库销号和治理任务3座,正在实施工程治理1座,编制整改设计5座,按计划2023年底全部完成治理任务。

二、继续推动凤县尾矿库本质安全提升

尾矿库安全运行事关凤县高质量发展。嘉陵江上游、汉江流域尾矿库的安全状况关系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安全。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凤县尾矿库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一是支持加强源头管控。严禁嘉陵江、汉江等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建设尾矿库。二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凤县嘉陵江上游、汉江流域尾矿库资金支持力度。三是加快推进“一库一策”治理。协调县政府督促还未编制完成安全设施设计的5座尾矿库加快进度,尽快安排审查,尽早取得批复,进入治理程序;同时督促尾矿库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尾矿库治理配套资金,确保“一库一策”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感谢您们对尾矿库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建议。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7月26日


(联系人:李远卫     联系电话:029-61166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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