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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对宝鸡市、渭南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3-06-09 20:07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煤矿灾害防治指导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

省应急管理厅对宝鸡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调研检查

6月6日至8日,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建文一行赴宝鸡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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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市、县应急管理局和东岭集团、煤矿企业进行调研检查。在井下检查时,李建文详细了解一线职工工作情况、薪资待遇、存在的问题困难等,叮嘱矿工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调研组随后召开宝鸡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听取市、县应急管理局、煤矿企业近期煤矿安全工作以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等情况汇报。

调研组指出,宝鸡地区煤矿灾害严重,水、火、瓦斯、冲击地压等灾害耦合叠加,4处煤矿有3处属于C类矿井。市县和煤矿企业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加强水、冲击地压等灾害治理,但煤矿现场管理、限员措施落实、标准化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

调研组要求,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至上”。二要持续加强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严格按照顶层设计方案落实各项灾害治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常态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三要持续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推进C类煤矿提升攻坚,加强矿井标准化、智能化建设,不断强化“零突水、零超限、零突出、零死亡”四零目标管理,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省应急管理厅督导检查渭南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6月7日至9日,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何备战带队,对渭南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期间,督导组检查了渭南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抽查了2家煤矿上级公司和2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情况现场作了反馈交流,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交办属地政府依法依规处置。

督导组指出,渭南市煤矿灾害严重,安全基础比较薄弱,一些煤矿在责任落实、通风管理、灾害治理、汛期防范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煤矿安全保障水平还不够高,安全风险仍然较大。

督导组要求,渭南市要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把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一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跟踪问效,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点县重点企业督导整治、C类煤矿攻坚提升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重大突出问题。三要严格落实煤矿灾害治理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和防治措施,强化“煤层零突出、瓦斯零超限、井下零透水”目标管理,加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程实施力度,严格落实汛期重大风险“叫应”机制,进一步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四要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开好入井班前会,压实带班领导责任,提高带班检查质量,严抓“三违”行为,加强顶板和运输管理,有效防范零敲碎打事故。五要认真落实市县党政领导联系指导包保煤矿安全制度和职责清单,严格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用好事前问责追责办法,强化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驻矿安监员监督管理,夯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确保煤矿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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