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 > 政府文件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同意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等14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并网运行的通知

索引号 2023040843324 发文字号 陕应急函〔2023〕278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教育培训处 发文时间 2023-04-28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同意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等14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并网运行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培训 关键词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名单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安全培训机构报告及退出暂行办法》(陕应急〔2020〕289号)规定,经公示,同意将西安(含西咸新区)、咸阳、延安、榆林、安康等市(区)核实并报送的14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2023年第一批)接入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运行。机构信息同步在省厅门户网站“查询服务”-“安全培训考试”栏目公布。请相关市(区)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和动态管理,规范培训秩序,提升培训质量。


附件:陕西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2023年第一批)名单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底部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