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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5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7-18 17:28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

陈飞鹏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秦岭地区抗灾防灾减灾保障的建议》已收悉,结合近年来我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践,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的成效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始终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工作为抓手,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防灾减灾救灾的重大举措,有效应对处置了各类突发自然灾害,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法制建设。2016年12月23日,陕西以政府令形式出台《陕西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94号),这是我省的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地震等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政府规章,对依法推进陕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全面提高防震减灾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017年12月29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7〕22号),对我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系统部署,明确建立统筹组织体制、提升工作能力、完善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具体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是我省首个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的规范性、纲领性文件,对推动全省各地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建立防灾减灾救灾统筹组织体制。2016年、2018年、2019年和2022年我省4次调整省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并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由原来的议事协调机构“省减灾委员会”调整成为领导机构的“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常务副省长任主任,省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省应急管理厅厅长和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副局长任副主任,设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专职办公室主任1名。10个设区市也先后调整成立了本级减灾委,宝鸡、渭南和榆林市还建立了减灾中心,部分县区也在相继成立本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机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共同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基本形成。

(三)加强资金投入减少灾害损失。“十三五”期间,我省各级均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省级安排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专项资金9814万元,下拨各类救灾资金13.9696亿元,确保我省自然灾害发生后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基本达到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水平。据统计,与“十二五”时期历年平均值相比,“十三五”期间因灾死亡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倒塌房屋数量、农作物受灾面积、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56.67%、85.53%、96.44%、56.64%、43.42%。同时,我省从2011年开始启动实施大规模避灾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程,重点对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的300万困难群众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彻底打破以往“遭灾—救灾—重建—再遭灾”的恶性循环,从根本上解决受灾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四)注重关口前移加强风险防范。为省、市、县、乡四级和部分多灾偏远村配发了北斗灾情直报型终端3958台、应急救援型终端2318台、车载导航型终端70台,并通过中国移动公司搭建了“陕西省防灾减灾救灾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了全省乡镇和部分多灾易灾村手机灾情直报。以气象、水文数据库和地质、矿山和环境监测网络为基础,建成了“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发布系统”、“县级山洪灾害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了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和中小河流洪涝灾害预警平台,实现了灾害点基本信息的采集、存储和动态管理,气象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3次以上全省灾情会商研判会,及时发布全省阶段性自然灾害趋势预测、年度自然灾害情况报告。

(五)推进全省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工作。2019年11月至今,我省积极推进《陕西省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一是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包含秦岭山区)投入资金71.67亿元,重点组织实施了《陕西省秦岭污染防治专项规划》《陕西省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开展了秦岭区域联合执法检查,对秦岭区域628个“乱排乱放”违法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督促重点问题依法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二是在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投入资金90.26亿元,安排了嘉陵江、泾河、无定河、伊洛河等8条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111座;实施山洪沟及特大防汛抗洪项目。三是在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投入资金10.92亿元,共安排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561个,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2108处,保护(或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18688户、149976人,基本达到《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

经过我省上下各级不懈努力,2021年,全省遭遇了60年以来最强汛情,我们成功应对22轮强降水过程和历史最强秋汛,先后启动省级1次Ⅲ级、3次Ⅳ级防汛应急响应,累计组织122.16万人次撤离避险,洪涝人员伤亡比近10年平均值减少58%。

二、下一步工作

秦岭是我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之一,加强对秦岭地区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是我省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我们全体“应急人”将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保护秦岭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一)牵头抓总,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一是认真落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责任。树立“大安全、大减灾、大应急”理念,把全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统一到各级党委政府工作整体大局中来谋划,坚持防灾减灾救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各地重大战略相衔接、与秦岭地区生态治理相结合。充分发挥出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机构”的工作职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对应、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二是将防灾减灾救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各级人民政府将防灾减灾救灾作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议事日程、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和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落实检查、考核、评估等各项制度。认真学习总结各地自然灾害防治、应对的经验教训,从源头上做好防范应对。三是加强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调整更新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委员、联络员,定期组织召开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政策和规划,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好本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一是通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做好全省重点地区的灾害风险评估。对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历史灾情信息、致灾因子以及房屋、交通、市政设施开展调查,对自然灾害致灾危险性、致灾风险、致灾隐患进行评估,利用空间聚类等方法开展多灾种致灾隐患分区分类分级。通过此次普查掌握了我省重点隐患情况,查明了区域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 普查成果运用是对全省特别是重点区域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持续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以恢复森林、草原、河湖、湿地、荒漠等生态功能为目标,以提升防汛抗旱水利设施为重点,以我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为抓手,开展地质和洪涝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风险管控和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地质和山洪灾害工程治理、排危除险、避灾搬迁等手段,到2022年底,重要河段河势基本得到控制,建成全方位防洪体系。消减地质灾害隐患点129处,减少受威胁人员9900人。三是加大各级防灾减灾救灾政策资金投入力度。及时对接国家部委,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整合各方资源,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在应急救助资金、防汛抗旱资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冬春救助资金的分配上,有重点的向秦岭地区所辖县(区)予以倾斜。从2022年开始,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以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社区为创建重点,每年新创建100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现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与全省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

(三)科学高效,全力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一是有效实施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按照《关于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的意见》要求,认真做好我省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聚焦明晰预警发布职责,推动预警发布与响应行动一体化,压实基层责任,重点解决好预警信息满天飞、与应急响应不衔接等问题。二是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研判。在强降雨、极端天气等重点时段、重大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期间,组织相关部门对气象、水情、地质灾害等风险形势进行综合研判,在地质灾害防治、水库行洪安全、交通畅行安全、秋收秋种和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等方面提出对策与建议,为全省各市、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有力指导。三是认真宣贯《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认真总结2021年全省在有效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中,安全转移避险人员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人员转移避险包联机制和领导责任制。遇到突发性灾害天气时,扎实做好“防抢撤”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四是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严格履行部门或单位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和部门值班制度,保证灾情信息链通畅,灾情信息上通下达。根据气候特点提前预警预报重大险情,科学合理指导群众避险避灾。

以上回复不尽全面,望多指正。再次感谢您对陕西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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