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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应急管理与消防救援深度融合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0 16:25 来源: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各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现将《应急管理与消防救援深度融合若干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2年6月20日


应急管理与消防救援深度融合

若干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推动应急管理与消防救援深度融合,实现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系统联通、资源共享、队伍协同,推动我省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方案》,现初步制定应急管理与消防救援深度融合若干工作机制,请主动对接,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挥平台共建机制。各级应急、消防部门要贯通应急管理指挥和消防指挥平台,做到功能、数据、资源融合,推动应急、消防“一张图”叠加互补,逐步实现省、市、县(区)三级指挥平台联通。

二、接警调度系统共用机制。各级应急、消防部门要共同建设消防智能接处警系统,共享119接处警电话灾情信息,实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专业应急救援队、志愿救援队等多种形式救援力量的统一调度、上下联动、反应灵敏。

三、联合值班值守机制。各级应急、消防指挥中心要联合值班值守,建立“日常定期研判、临灾滚动会商、灾中即时沟通”等工作机制,灾情发生时,第一时间互通灾害信息,科学调配救援力量。

四、通信网络融合机制。各级应急、消防部门要汇集应急消防通信资源,共同构建“天地一体、全域覆盖、全面融合、全程贯通、韧性抗毁”的应急通信网络,为应急救援提供多渠道的通信保障。构建全方位感知网络,汇集、关联、融合跨部门应急数据资源,实现监测预警、辅助决策、指挥调度、社会动员智慧化。

五、应急消防基层共建机制。各级应急、消防部门要共同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联合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开展灾害事故先期处置,发展应急、消防基层组织,形成基层灾害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格局。

六、装备物资紧急调配运送机制。各级应急、消防部门要共享应急、消防装备物资,建立装备物资紧急调配运送机制,提高应急、消防装备物资调配效率。

七、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机制。各级应急、消防部门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协作,开展联合检查,发挥各自在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的优势,形成合力,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八、宣传资源共享机制。各级应急、消防部门要推动应急消防科普宣教基地、社会宣传媒介、宣传作品的共享融合,扩大安全宣传影响力,提升公众灾害风险防范能力。

九、应急预案联合演练机制。各级应急、消防部门要紧盯辖区内重大风险、重要目标、主要危险源,开展针对性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升灾害事故应对处置能力。

十、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联合考核机制。各级应急、消防部门要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信息共享、交流协作,共同实施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联合考核,推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十一、应急消防联调联战机制。各级应急、消防部门要明确各类应急救援力量调度使用权限、程序和方式,形成部门统筹协调、消防救援队伍主调主战、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十二、应急救援力量共建机制。各级应急、消防部门要对全省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摸底建档、能力测评、考核考评。建立应急、消防各类培训基地互补共用机制,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援专业培训。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多灾种、多类别灾害事故实战演练,提升联合作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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