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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赴榆林市开展安全工作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2-05-12 18:05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煤矿灾害防治指导处

为有效遏制榆林地区近期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5月7日至11日,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建文带领相关处室,对榆林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5月8日,督导组第一时间向榆林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传达省委省政府领导对近期安全事故的指示批示精神,并进行了“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遏制安全事故”主题座谈交流。同日,在神木市召开煤矿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会,再次传达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事故批示精神,分析当前煤矿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剖析榆林地区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榆林市和各产煤县(市、区)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带头查,坚决杜绝走形式和“花式”检查,严把复工复产关口,特别是事故煤矿经提级审核通过后方可复工复产。会上,事故煤矿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督导组对横山区、府谷县、神木市、榆阳区9处煤矿及上级公司开展了明查暗访,对3处事故煤矿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查处安全隐患82条,下达执法文书8份。

5月11日,督导组向榆林市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进行问题反馈,并传达全省应急系统安全防范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督导组要求,一是紧盯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严查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落实和全员岗位安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管理,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和安全巡查责任,加强对正常生产矿、整合技改矿、停产整改矿以及长期停工停产煤矿检查力度,把牢复工复产关口。三是加强应急值守,紧盯危化、工贸、非煤、道路交通、城市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大减小,建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持续推进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水、火、顶板、煤尘及瓦斯防治措施,谨防“黑天鹅”事件。五是持续推进打击盗采煤炭资源违法活动和煤矿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等近期煤矿安全重点工作,对发现的超层越界和擅自盗采煤炭资源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移交有关部门。六是加快推进煤矿安全分类处置和国家矿山安监局指出问题整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压实各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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