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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1 10:42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厅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应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水平,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并将评查结果作为年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评查范围

全省应急管理系统2021年度已办结归档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类执法案卷(不含简易程序案卷、事故处罚类案卷)。

二、评查方式

采取部门自查和省厅集中评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参照《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实施“一卷一评”。

四、评查时间及步骤

(一)案卷自查。各市、厅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组织对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5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案卷类别、案卷总数、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本单位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连同参评案卷一并报送省厅安全生产执法局。

(二)集中评查(5月23日—5月26日)。由省厅安全生产执法局、政策法规处联合组成案卷评查工作组,邀请省司法厅有关人员及厅法律顾问,按照《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对报送的行政执法处罚类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本次案卷评查满分为100分,评查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不满70分为不合格。凡是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能维持的案卷,视情而定为不合格案卷;凡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权限、依据、条件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均为不合格案卷。

五、评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自查自评,确保评查工作按阶段顺利推进。

(二)报送要求。各单位要按照《2021年度行政处罚评查案卷目录》(附件2)要求,于5月20日前将参评案卷、自评报告报省厅安全生产执法局。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报送3份行政处罚案卷(市局1份、辖区县2份)。厅机关安全生产执法局、工矿商贸安全监管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煤矿安全监管处、煤矿灾害防治指导处、教育培训处、规划财务处各报送1份行政处罚案卷。

(三)结果应用。省厅将对案卷评查总体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通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广优秀案卷作为示范样本,评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查排名末位和未按要求参加评查的单位,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高执法标准和案卷质量,倒逼行政执法各项工作高标准落实,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附件:1.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

2.2021年度行政处罚评查案卷目录

3.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一卷一表)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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