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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

索引号 2022030783315 发文字号 陕应急〔2022〕82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 发文时间 2022-03-16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执法 关键词 行政执法,公正文明,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陕司通〔2022〕23号)要求,现就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全面把握“三项制度”精髓

“三项制度”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制度,是提高政府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是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多次出台文件,强调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项制度”从执法权力来源、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三个关键环节规范行政执法,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通过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证合法行政,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使执法者不越权力边界,守住法律底线。“三项制度”的推行,为评价地区或行政执法部门整体执法水平提供了考核奖惩、监督的依据和重要内容,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市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全省整体进度安排,围绕具体指标,扎实做好落实工作,为树立应急行政执法良好形象,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奠定坚实基础。

二、久久为功,全力推动“三项制度”落地见效

各地市应急管理部门要针对2021年度第二次评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对照《陕西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评分表》中170项指标,逐条逐项梳理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堵点、难点,并以此为抓手、突破口,进一步推进“三项制度”落地生根,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使行政执法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如期完成省政府要求的“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确定的90%以上指标任务。

(一)聚焦问题施策,坚决破除堵点难点

一是仔细复盘优化流程。依照“三项制度”指向范围要求,全面梳理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权责清单事项中的执法事项,适时调整有关清单和服务指南,结合实际优化更新有关流程图,积极建立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执法单位职能、依据、事项、权限、责任相统一。

二是聚焦关键找薄弱点。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都应对社会公开。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在执法中切实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行为适当,对该告知的一律告知、该公示的一律公示、该记录的一律记录、该审核的一律审核。从今年起,省司法厅要求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将依法实行简易程序、当场决定之外的执法决定全部纳入法制审核。

三是强化执法事后公开。各地市应急管理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其他执法决定必须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是完善案卷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

(二)坚持多措并举,稳步提升执法质量

一是执法事项要精准。各地市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分析辖区内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企业规模、执法难度以及各层级执法能力水平等情况,实施精准执法。防止一般化、简单化、“大呼隆”等粗放式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杜绝重复执法和监管执法盲区。要聚焦执法重点事项、各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确保企业安全风险突出、易发多发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检查到位。要把监管执法的着力点放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上,将“第一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落实到各级执法检查中,督促企业“关键少数”依法履职。

二是执法方式要适当。合理统筹确定省、市、县三级年度执法计划并严格执行,落实执法计划公示制度;在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加大执法监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形式开展执法检查,对典型事故等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或落实临时性重点任务以及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动态监测等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执法检查,不受执法计划、固定执法时间和对象限制,确保执法检查科学有效。

三是依法查案要严格。执法办案是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基本形式,是行政执法单位主责主业,也是“三项制度”规范的主要对象。各地市在执法中要切实加强执法办案工作,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效率。严格执法闭环管理,要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对严重违法行为,要压实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整改责任。严格依法依规,规范实施处罚,确保裁量精准、处罚得当,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行政处罚,对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案件要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不得选择性处罚。加大对主要负责人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明确要求既处罚责任单位又处罚责任人的,必须实施“一案双罚”。对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从重处罚,坚决防止执法“宽松软”。对情节轻微、负面影响较小的苗头性违规行为,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要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

(三)加强执法监督,持续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规范典型案例报送。严格执行典型执法案例筛选标准和报送要求,要紧盯行刑衔接案例的筛选和报送工作,加大典型案例报送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各市县及时开展各项执法活动,促进各级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二是评查分析执法案卷。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和复议诉讼案件分析,发现执法人员在执行“三项制度”过程中存在的执法程序不清楚、执法文书不规范、证据锁定不闭环、使用法条不准确等突出问题,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的法制观念。

三是开展“说理式”执法。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的同时,坚持执法和服务并重,注重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及时适用法律答疑解惑,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提高执法公信力和权威性,降低行政诉讼率。

三、加强执法力量,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

(一)加大执法队伍管理力度。按照应急综合执法改革要求,严格落实执法资格证件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审核通过发放执法证件,执法辅助人员不得执法。严格执行执法人员与执法辅助人员分类管理,落实两人或以上持证执法人员办案规定,禁止持证人员与辅助执法人员共同执法。

(二)加强执法教育培训。要突出执法工作重点环节,采取集中培训、理论考试、现场实操、模拟执法等方式组织开展执法队伍岗位比武练兵,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特别是推动一线人员履职能力、实战水平,不断锤炼过硬作风,规范执法行为。

(三)强化专业能力建设。按照《行政处罚法》要求,持续提高具有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比例,加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人员配比,尽力争取将法律专业背景、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充实到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岗位,不断强化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素质。

(四)持续完善执法手段。根据“三项制度”要求,全面推行“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聚焦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推行线上依法办案,推动执法业务与信息化建设相互融合,利用执法系统实时掌握执法检查情况,实现执法计划、执法检查、统计分析的实时管理,及时提醒纠正各类违法行为。

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推进全面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是一项长期打基础的工作,按照陕西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全覆盖、实地评估的要求,要实现指标全覆盖、单位全覆盖,还存在执法能力不足,“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不平衡等诸多问题,必须采取过硬措施予以推进。

一要将“三项制度”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年度目标考核,对不认真执行落实“三项制度”或问题严重的单位要采取及时提醒、约谈等方式促进“三项制度”的落实,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要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回头望”。要将指标按照已完成、正在完成、未完成三类进行分级分类管理,聚焦共性和突出问题,查缺补漏。已经完成的指标要提升质量,巩固成果;正在完成的指标要压实责任,限期完成;尚未开展的指标要分析原因,加强保障,尽快启动,按时完成。

三要将本单位本地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执法监督和考核范围。省厅将结合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与“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同步进行。

(联系人:叶剑虹     电话:029-61166183  ***********)


附件:陕西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评分表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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