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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2022020778212 发文字号 陕应急〔2022〕35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 发文时间 2022-02-16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执法 关键词 综合执法,工贸行业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现将《2022年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2月16日


2022年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和工贸行业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综合执法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批示,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和全国及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着力夯实执法基础,建设过硬队伍,强化执法保障,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效能。结合职能调整,不断加强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查主要负责人“关键少数”依法履职和工贸行业25项执法重点事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综合行政执法方面

将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效,持续下大力气推动监管执法能力的快速提升,筑牢综合行政执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重要防线,着力解决执法“宽松软”等最突出问题。

(一)深入推进执法改革工作。督促指导市县出台执法机构设置和人员划转相关文件政策,全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确保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机构设立、职能划转、人员编制、执法车辆、器材装备、制式服装和经费保障等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完成。(6月底前组织对各市县督查,确保全省10月底前全面完成)(厅执法局牵头,办公室、人事处、规财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省级主导、市县配套,全面加强基层执法办公场所、相关库室和执法器材、执法车辆保障等基础建设,用三年时间全面提升全省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2022年全省39个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完成规范化创建,3月底前确定创建单位名单;4月至8月底前开展创建工作,9月份开始验收,12月底前当年确定的单位验收达标)(厅执法局负责)

(三)严查重点行业领域违法行为。持续推进分级分类精准执法,紧盯矿山、危险物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差异化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注重典型案例查处,强化警示震慑效应,达到“执法一家,带动一片”的效果。(3月底前,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公开本级年度执法企业名单,11月底前完成计划执法任务)(厅执法局牵头,其他有执法职能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扎实开展典型案例报送。以典型案例报送为抓手,督促指导各市县应急部门加强典型案例报送工作,解决案例报送范围不清、执法针对性不强、案例质量不高、合格率低等突出问题,保持全年案例报送率100%,力争合格率50%以上。(省厅每半年、市级每季度、县级每两个月按要求报送1个案例)(厅执法局牵头,其他有执法职能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2021年度已经结案的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案卷按照比例抽查评查,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执法案卷合格率。(4月份开始,6月底前完成)(厅执法局牵头,政策法规处及其他有执法职能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分级组织省市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两周的集中轮训,全面提升执法队伍和人员业务能力素质,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省级7月底前完成对厅机关和市级培训;市级10月底前完成对县级培训)(厅执法局牵头,人事处、教育培训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和“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有效解决执法程序不规范、不标准等问题。(贯穿全年)(厅执法局牵头,其他有执法职能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持续在铜川市推行“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试点,示范带动全省“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工作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案卷申请审批流程、现场文书制作查询处置、执法活动流程网上办理,达到执法数据统计同口径,执法卷宗电子化,提高执法质量效能。(贯穿全年)(厅执法局牵头,科技和信息化处及其他有执法职能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执法督导力度。开展对市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巡查督查,持续整治不会、不想、不敢执法和执法“宽松软”等突出问题,加强行刑衔接,克服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等现象。(贯穿全年)(厅执法局牵头,政策法规处及其他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执法能力和社会监督。制定《陕西省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指导意见》。推行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有效缓解市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不足,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4月底前形成初稿,征求市县应急部门意见,6月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厅执法局牵头,政策法规处配合协助)

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方面

针对工贸行业点多面广监管难的实际,紧盯重点领域和高危环节,持续开展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25项执法检查,积极推进“降尘减人”,坚决整治违规用电用火用气等突出问题。

(十一)开展工贸行业摸底调查。摸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个工贸行业领域企业的底数。(6月底前完成)(厅执法局负责)

(十二)夯实工贸领域监管基础。指导监督全省工贸八个行业领域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针对性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全覆盖等工作。(贯穿全年)(厅执法局负责)

(十三)针对性开展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按照应急部执法局工作部署,选取酱腌菜等蔬菜加工,皮革、毛皮鞣制加工,羽毛(绒)加工、纸浆制造、造纸、印染等行业企业聚集的重点县区,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事故频发多发势头。(10月底前)(厅执法局负责)

(十四)紧抓重点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三年专项攻坚行动,紧扣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依法履职情况和工贸行业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综合运用执法督导、明查暗访等方式,大力推动工贸行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排查治理违规用电用火用气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降低受限空间粉尘、减少危险环境作业人数,提高企业防控重大风险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贯穿全年)(厅执法局负责)

(十五)参与事故查处和隐患排查治理。参与工贸行业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和参与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置救援工作。督促做好工贸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督查督办事项。(贯穿全年)(厅执法局负责)


附件:全省工贸重点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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