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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1年第21号)

发布时间:2021-10-11 17:29 来源:2021年第21号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及《陕西省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陕应急〔2020〕140号)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网上公示,府谷县红草沟煤矿有限公司、华府矿业有限公司、新阳煤矿、延安市禾草沟一号煤矿、陕西瑞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红石岩煤矿、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达到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享受《关于大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7〕59号)有关激励政策。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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