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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3 15:47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

为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对近两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被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时间

8月16日至9月30日。

二、执法对象

2019年、2020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2020年被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的企业。

三、执法内容

(一)发生过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企业是否举一反三,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新制度、新举措并认真落实;

(二)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进行整改;

(三)被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的企业是否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彻底纠正。

四、执法方式

省应急管理厅精准执法工作由厅执法局负责,重点对2019年、2020年发生过3人及以上亡人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2020年被省厅实施过5万元及以上行政处罚且今年未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6家企业(名单见附件3,市、县应急管理局不再重复执法)开展精准执法。各市、县应急管理局对2019年、2020年发生过3人以下亡人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2020年被本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市级处罚2万元及以上、县级处罚1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今年已执法检查的除外)开展精准执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县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精准执法工作,全面摸清辖区内精准执法对象底数,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抽调精干力量,按照执法内容全面开展精准执法,确保执法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严格执法。各级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从严、从细、从实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执法“宽、松、软”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屡罚不改、屡禁不止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企业,要坚决予以从重处罚。对故意降低处罚标准、以整改代替处罚等问题,将发现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三)规范执法。各级执法人员要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并逐条对照《陕西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评分表》认真落实。执法过程要认真执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人员+专家”“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精准执法,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和信息化水平。

(四)廉洁执法。各级执法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廉政承诺,执法过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确保执法清正廉洁。

各市应急管理局分别于8月20日前将精准执法工作联系表(见附件2)、10月15日前将精准执法工作总结及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至省应急厅执法局,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425166571@QQ.com

(联系人:康铁军    联系电话:029-61166187)


附件:1.精准执法情况统计表

2.精准执法工作联系表

3.省应急管理厅精准执法企业名单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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