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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1年第8号)

发布时间:2021-06-15 10:42 来源:2021年第8号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及《陕西省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陕应急〔2020〕140号)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网上公示,神木大砭窑气化煤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市瑶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横山区石马坬煤矿、榆阳区方家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能源冯家塔矿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彬县水帘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达到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享受《关于大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7〕59号)有关激励政策。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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