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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扎实推动秦岭生态保护区尾矿库安全风险整治

发布时间:2021-04-16 17:28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关于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省应急管理厅从2020年6月以来,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动秦岭生态保护区尾矿库安全风险的整治工作。

在应急管理部协调指导下,委托国家级尾矿库安全技术支撑单位“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秦岭生态保护区285座尾矿库开展现场核查,在编制《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区尾矿库安全风险源头治理顶层设计方案》基础上,逐库制定《“一库一策”整治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关闭退出尾矿库170座,整改提升115座,全面提升我省尾矿库本质安全环保水平。

根据国家八部委《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制定了《陕西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若干规定》24条,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各市县和尾矿库企业贯彻落实。按照“严控增量、减少存量、提高标准、治理隐患”的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细化了责任部门监督管理职责边界,夯实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了各级各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措施。

紧抓重大隐患和安全风险整改治理。对去年发生泄漏的南郑区汉达工贸公司坝溪尾矿库加强后续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中陕核集团庞家河金矿洞子沟尾矿库、中金公司潼关中金黄金公司桃源沟-麻沟尾矿库督促按时完成整治;对“8.6”暴雨受灾的洛南县、凤县、略阳县8座尾矿库实施过程治理;对省政府领导调研指出的陕西有色金属集团洋县钒钛磁铁矿青沟尾矿库安全环保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责令立即停止施工、立即实施整改。汛前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加大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和即时整治力度。按照省秦岭办《关于对赵一德省长在调研检查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3月26日,组织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6市,陕西有色金属集团、西北有色地质矿业集团、中陕核工业集团、陕西钢铁集团、陕西地矿集团、陕西太白黄金矿业公司等6家涉尾矿库重点企业,在洛南县召开全省尾矿库安全治理现场会,全面贯彻落实赵一德省长的要求,安排部署尾矿库“一库一策”整治工作。近期将采取以下措施:

对秦岭生态保护区尾矿库现场核查时发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立即实施整治,6市、33县每个单位年底前整治完成不少于2座尾矿库,今年确保完成54座尾矿库的整治任务。

对嘉陵江流域47座尾矿库全面实施整治,4月底前要先期动工,确保汛期安全。对秦岭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内19座尾矿库三年内全部关闭退出,今年完成2座。

对黄河流域、巴山地区未进行安全风险现场核查的27座尾矿库,由市、县负责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进行现场排查,制定“一库一策”整治方案和工程设计方案,结合实际积极实施整治。

继续落实市、县政府领导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汛期前在媒体公布。汛前要系统安排落实尾矿库安全度汛措施,汛期要落实尾矿库安全巡查责任及人员。5月底前完成尾矿库调洪能力复核、尾矿库排洪构筑物质量检测,否则一律停产整改。

位于暴雨橙色预警区域危险地带、红色预警区域的尾矿库必须停止运行,及时撤离下游影响区人员,并逐库预置抢险救援力量,随时准备抢险救援。

督促在用尾矿库建立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做到安全风险早防早处,最大限度减少尾矿库安全风险和事故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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