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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索引号 2020050608992 发文字号 陕应急函〔2020〕163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20-05-07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主题分类 规划财务 关键词 2019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省财政厅: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2019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省级资金安排、分解下达情况

1.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2019年,省财政下达我厅部门预算专项业务经费956.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142.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0.9万元,办公用房租赁57万元,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费99.75万元,非煤、危化、烟花爆竹、工贸、综合监管等费用456万元,机关综合管理专项业务费57万元,安全生产专家费47.5万元,其他安全生产支出76万元。

2. 专项资金安排情况。2019年,省财政厅下达专项预算资金共计14650万元,其中:安全生产专项资金8000万元、防灾减灾资金6650万元。

(二)绩效目标情况。设立了年度总体目标,按照要求设置了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9年,预算经费15606.47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专项业务经费956.47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8000万元、防灾减灾资金6650万元,资金拨付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19年,省级财政支出14447.33万元,其中:预算专项业务经费870.23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6927.1万元、防灾减灾资金66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3%。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依据工作任务重要程度等因素,确定权重,分配资金,专家评审预算,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动态监控,过程跟踪,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或自行采购,依规进行省财政转移支付、集中支付,资金专款专用,分类记账,独立核算,真实反映收支动态,及时公开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部门、个人或社会团体监督。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是实现安全生产年度目标。2019年全省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50起、死亡582人,同比分别下降26.1%、14.4%。二是安全生产“五项攻坚”行动成效明显。累计排查隐患3.9万余项,整改近3.7万项。三是突出问题得到纠正。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反馈的55个隐患全部完成治理,省级挂牌督办的59项重大隐患完成治理53项。四是重点时段安全管控有力。紧盯春节、“两会”、“五一”及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逐节点抓落实。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各项工作,国庆期间全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8.9%、23.1%。五是监管执法更加严格。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和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共纠正违法行为188136起,立案查处9901起,罚款8400万元。六是安全生产责任得到加强。印发省委、省政府领导“三个责任清单”。省级成立16个安全生产专委会,分工负责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扎实开展。全省发生各类自然灾害318次,509.3万人次受灾,47人因灾死亡和失踪,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次,直接经济损失60.4亿元。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不等不靠、主动担当,加强各种灾害风险防控,千方百计减少人身伤亡及灾害损失。一是综合减灾取得进展。制定印发《陕西省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灞桥区、神木市和白河县作为全国首批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试点县。二是防汛抗旱成效显著。省防办加强安排部署,通报督促落实,组织现场督导,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积极落实防汛抢险资金,确保我省20次大范围强降雨和61条监测河流89站出现的912次洪水过程及汉江、渭河流域发生最大秋汛洪水期间无人员死亡。三是有效应对处置地质灾害。及时处置宁强县向家沟、子洲县大堡岔等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全省紧急疏散安置受威胁群众872余人,申请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资金9450万元。四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扎实有效。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报,应对处置包括咸阳旬邑、商洛商州牧护关、韩城雷寺庄等森林火灾202起。调用直升机226架次吊桶洒水灭火。五是救灾保障及时到位。加强灾情管理员队伍建设,摸清全省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底数,确保生活类救灾物资满足紧急救助需要。下拨省级应急救助资金4300万元、拨付冬春救助资金2.4亿元(省级配套2000万元)、救灾物资仓储管理费350万元,省级调拨棉大衣30121件、棉被19521床和棉衣裤3784套,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过节。

3. 应急保障能力水平提升。一是摸清应急队伍底数。省级救援队25支、3650人,市县级救援队及保障队209支、9490人,进行梳理归类,汇编成册,方便调用。二是应急演练有效开展。启动总体预案修订工作。组织省级非煤矿山、防汛和地震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全省开展演练1000余场次。三是应急准备得到加强。制定应急响应流程,建立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与省军区、武警部队、省消防救援总队建立信息共享和救援力量调用机制。四是值班备勤不断加强。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采取视频点名、明查暗访、电话抽查、通报讲评等方式,强化值守责任,规范值守秩序。强化节假日及重要敏感时段应急值守和视频调度。省应急厅共组织视频点名39次,实地暗访174次。五是突发事件及时应对。省应急厅全年共接报事故灾害信息171起,发布预警信息43次,编发安全预警提示函14次。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19年,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企业覆盖率实现80%,组织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培训3941人,全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8000余篇,举办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设立展板2600块、举办展览400场,现场咨询人次15000余次,本项目制定的数量指标全部完成。及时救助民房灾后恢复重建1097户、过渡期生活救助3840人、死亡人员抚慰金及紧急转移安置47061人。

(2)质量指标。2019年,全省各市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通过率100%,铁路道口人员福利待遇、道口环境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宣传覆盖率达到95%。全省救灾资金下拨发放率达95%,5月底将达100%。资金分配以需口粮救助人口为基数进行测算人均108元,按照财政直管县资金分配增加5%,深度贫困县再增加10%,人均分别是111.8元、122.5元,高于国家人均90元标准。

(3)时效指标。2019年,财政支出预算按时下达,实际支出14447.3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3%。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隐患治理、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安全生产宣传等各项指标。按照《陕西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市级在接到省级资金下拨文件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到县级,县级在收到拨款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落实到户、到人。各市均达到100%,县级因财政云系统升级原因达到9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2019年,全省无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提升我省安全生产基础,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全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帮助受灾群众克服生活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饮用水、有安全居所、有病得到及时医治等,确保安全温暖越冬度荒,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未发生负面舆情事件。

(2)可持续影响。应急演练及宣传推广工作对行业、社会产生了长期的良性影响,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困难,助力脱贫攻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项目质量完好,满意度在90%以上;受灾群众无投诉事件发生。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原因分析。2019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因机构改革,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都是新组建部门,财政划转、分解下达预算、支出进度较慢,存在个别项目绩效目标略有偏离的现象。受当地财力所限,市、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不足,救助标准不高,政府款物救助范围有限,部分市县没有安排本级配套资金,个别县(区)物资采购比例过大,少数乡镇考虑到平衡社会矛盾,没有落实“分类施救、重点救助”的要求,将救助资金平均分配。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目标的刚性约束,完善绩效目标考评体系,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及时跟踪问效,实现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可控制;我厅将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作为重要指标,进一步加强考核评估,认真落实灾害救助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按照中省有关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的情况

我厅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放大坐标找不足,提高标准找差距,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达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相关部门统一在政务网和单位部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和民众监督。

附件:1.省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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