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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5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4-20 09:19 来源:陕应急函〔2020〕137号

马平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凤县加强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建议》(陕西省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提案〔2020年〕第354号)收悉。建议中指出支持凤县加强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意见,我厅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措施,答复如下:

2019年,我厅对我省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风险情况进行调研,其中对宝鸡市境内212省道和316国道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救援现状进行了实地考察。从考察情况看,212省道、316国道是我省危化品车辆入川的主要通道,每天过境大型货车超过2000辆,其中约500辆为危化品车辆,主要运输石油、柴油、苯等芳烃类、硫酸、烧碱等危化品,在凤县穿越秦岭,段内大多山高坡陡、弯多路窄,每遇高温、雨雪天气事故频发。2017年以来,该路段共发生交通事故1660余起,造成42人死亡、862人受伤,引发危化品泄露19起,危化品车辆起火2起,造成道路长时间中断30起,对区域生态安全、宝成铁路正常通行形成严重威胁。

综上,我厅拟在宝鸡市凤县境内布局省级区域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并力争将该基地作为省应急救援体系 “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切实提高区域内道路运输应急救援能力。目前,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已完成前期论证报告,各项准备工作也在有序开展。

在项目建成前,我厅将积极协调宝鸡市政府和汉中市政府,加大对212省道、316国道的危化品运输监管力度和交通保畅工作,坚决遏制和降低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发生。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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