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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异地交叉集中执法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019120606081 发文字号 陕应急〔2019〕296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陕应急〔2019〕296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异地交叉集中执法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关键词 异地,交叉,集中执法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全省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陕安委〔2019〕31号),为切实做好危险作业、检维修作业、外包作业和钢铁、铝加工行业专项执法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专项执法工作,扎实推进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省应急管理厅定于年底前开展异地交叉集中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对象

本次交叉执法的主要对象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企业,以及宾馆、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企业。

二、执法重点

(一)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中明确的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和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金、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具体按陕安委〔2019〕31号文件要求进行。

(二)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金属冶金、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涉及危险作业,检修、维修作业以及外包作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具体按陕安委办〔2019〕92号文件要求进行。

(三)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具体按陕应急函〔2019〕278号文件要求进行。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贯彻执行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具体按陕应急〔2019〕286号文件要求进行。

三、时间和分组安排

本次集中执法从2019年12月23日开始,至2020年1月22日结束,集中1个月时间。共安排12个执法组。其中,省应急厅安排2个组、设区市安排10个组,每组检查1个市(区)。各执法组行程安排由各市应急管理局与被检查市(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接洽协商确定。各市执法分组安排见附件1,执法组名单请按附件2要求报送省厅执法局。执法组人员组成后,省厅执法局要组织进行专项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异地交叉执法工作,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安排和3个专项执法文件精神,及时与被检查市(区)沟通,认真制定执法工作方案,做到既兼顾检查地区行业特征与企业特点,又科学合理整合当前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选取执法企业,同时应避免与同区域省级检查组选定的企业重复,确保检查工作质量与水平。

(二)明确工作任务。各市应急管理局要选派主管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领导干部带队,抽调相关专家,组成4-5人的执法组,直接到企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相关市(区)的企业进行执法。每个市执法企业不少于5家,且应尽量避免同类型企业。对查出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应急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三)严格规范执法。各交叉执法组要增强行动自觉,向被检查市(区)充分展示自身执法素养。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积极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三位一体的执法模式,做到当场亮明执法证件、当场反馈检查发现问题、当场纠正或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当场下达整改文书、当场采集固定证据,确保执法事项清晰明了。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从严从实开展执法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各市应在执法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形成数据明晰、内容详实的执法情况报告,并及时报送省厅执法局,电子版材料发至895897769@QQ.com。

联系人:杨 雄    联系电话:029-61166185

附件:1.异地交叉集中执法分组安排

2.    市异地交叉集中执法组名单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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