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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511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9-11-26 17:05 来源:陕应急函〔2019〕160号

郑清春委员:

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关心和支持。2018年省级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新组建成立了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救灾减灾等工作。我厅收到您《关于建立矿业权退出补偿机制的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11号)后,我们立即与处理您所提议案的办理牵头部门——省财政厅取得了联系,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对您的建议逐项进行了研究,拟定了回复意见,由省财政厅统一予以回复。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行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相关工作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好人民群众的“守夜人”。再次感谢您对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指导监督。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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