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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办通知书(陕安委办督〔2019〕8号)

索引号 2019070605971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督〔2019〕8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陕安委办督〔2019〕8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办通知书(陕安委办督〔2019〕8号)
主题分类 关键词 陕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办,通知书,2019

汉中市安委会:

2019年7月18日14时25分,你市勉县境内108国道改扩建工程三标段汉江2号大桥架桥机桁架突然倾斜倒塌,目前已造成5人死亡(其中现场确认死亡3人,抢救无效死亡2人),7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轻伤4人),阳安(阳平关至安康)铁路中断运行5小时50分。

根据《陕西省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省级挂牌督办办法》(陕安委会发〔2010〕24号)规定要求,省安委办决定对该起架桥机桁架倒塌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一、督办事项

(一)你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查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按期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二)事故调查报告(初稿)须经省安委办审查同意后由你市政府批复结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二、办理期限

你市自接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督办事项。事故调查确需延期时,请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要求办理延期手续。

三、督办解除

督办事项完成后,挂牌督办即告解除。

联系人:薛义 联系电话:029-61166225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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