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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17080607986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2017〕46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陕安委办〔2017〕46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关键词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24号)精神,做好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工作,根据《陕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16〕65号)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省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陕西省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和地区和各行业实际,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陕西省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24号)和《陕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16〕65号)要求,现将全省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陕西省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力争在2017年底前,建成省、市、县各级和各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绘制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地图,建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排风险。各地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摸排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港口、码头、港务区、保税区、机场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

    (二)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各设区市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根据危险程度绘制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地图,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三)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各设区市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全面摸排和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档案内容一般应包含风险分布区域、主要风险单位名单、涉及的典型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危害特征及应急处置主要措施等。

    三、工作措施

    (一)摸排范围。各设区市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包含的危险化学品为摸排对象,结合地区、行业特点开展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工作。

    (二)摸排依据。各设区市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陕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16〕65号)提出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和安全风险等级划分依据,合理确定相关单位风险等级,风险等级一般划分为A级(高危险等级)、B级(较高危险等级)、C级(中危险等级)、D级(一般危险等级)。

    (三)摸排方式。这次全面摸排安全风险采取“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方式开展。由各负有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摸排;由省、市、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各行业排查结果进行收集汇总,并及时上报。

    (四)数据统计。各设区市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进行风险排查的过程中要认真填报《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信息表》《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信息汇总表》,通过填表的方式把工作做实,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做好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确保在2017年底之前,全面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二)各设区市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对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快各项工作推进步伐,并于每季度末月1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工作信息,适时组织对各市、各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的内容。

    (三)各设区市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时间节点。各县级安委会办公室在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本辖区内的全面摸排工作,并将汇总情况报市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辖区内的全面摸排工作,并将汇总情况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其他事项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24号)和《陕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16〕65号)可在省政府和省安全监管局官方网站上浏览下载。

    联系人:马  明               电话:029-63916067

    电子邮箱:70160305@qq.com

 

    附件:1.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信息表

          2.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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