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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22 15:21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一、部门主要职责

    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 〔2014〕72号),省安全监管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起草全省安全生产地方性综合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和规划,研究拟订地方性工矿商贸行业(煤矿企业除外,下同)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

    (二)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发布全省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级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四)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下同)、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央驻陕和省属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省政府授权,依法组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九)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省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十)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的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十一)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全省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指导和监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全省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承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7年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打算总体设想是: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按照省委关于进一步落实追赶超越的要求,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整改为契机,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大力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改革创新、强化源头治理、强化法治建设、强化科技兴安,着力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安全监管机制创新,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为主线,以强化属地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严格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为关键,深入贯彻省委“三项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扎实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个必须”,推进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并重并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对我省巡查工作的反馈意见,加强组织领导,逐条逐项落实整改,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严格实行重特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严格事故责任和重大隐患治理责任追究。

    二是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大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建设。严格风险管控,严格安全准入,严格风险排查,严格巡查检查,加强源头治理管控。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治理销号办法,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梳理我省安全生产法规规章,修订《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加快推进以“黑名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管理办法,倒逼企业诚信守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推进差异化监管,加大对高危尤其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企业监管力度。

    四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我省贯彻落实办法,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确立符合实际的改革创新路径和方法。对确定的改革创新任务,建立任务和责任清单,纳入年度的目标责任考核,强化责任,严格督办,持续抓好。着力研究各类服务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效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五是大力实施科技强安。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加快全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不断实现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相互融合;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充分运用科教资源,推动安全产业发展,构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平台;强化措施,支持引导企业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

    六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坚持以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加强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专项治理。始终盯住重要时段、重要活动和重要节日,实施针对性专项治理。深入研究和探索城市安全管理特点和规律,围绕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场所、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城乡结合部以及城中村改造等场所,加大消防、建筑施工和燃气管道等专项治理,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七是狠抓安全应急管理。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区域消防、危险化学品、矿山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推进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实现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省政府应急办互联互通;加快实施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并加大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完善处置机制,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协同能力,增强应急预案实效性。

    八是持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持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细化“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建设“五个好”党组织。组织对全省安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和轮训,进一步提高安监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纪,对顶风违纪、利用监管职权谋取私利的,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断树立安全监管队伍良好形象。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省安监局下属两个事业单位:陕西省安全科学技术中心、陕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下属单位是二级预算单位,经费独立核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一)省安监局总编制数121人, 其中行政编制90人,事业统编制31人。实有人数152人 。

    (二)内设处室:办公室(人事处)、综合规划处、安全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监督管理二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工贸行业监督管理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行政许可办。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作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辆,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251.06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4391.26万元,较上年减少961.41万元,下降率18%。下降的原因是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减少。2017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2)2017年支出预算4391.26万元,较上年减少961.41万元,下降率18%,下降的原因是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编入部门预算减少。按照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97.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72.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4.71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277万元。按功能科目支出包括:教育支出84.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79.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10万元。

   (二) 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本部门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91.26万元。

    2017年,本部门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合计4391.26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教育支出84.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79.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10万元。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752.2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87.9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251.06万元。

    1、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140.2万元

    (1)教育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万元,主要是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93.3万元,主要是上卡统发工资等人员支出和本部门运行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122.10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251.06万元

    (1)教育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履职的各项专业知识技能培训。

    (2)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186.06万元,主要构成:①安全监管监察专项810万元,主要是用于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贸、职业健康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支出;②应急救援支出50万元,主要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方面支出;③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326.06万元,主要是道口办监护人员工资、津补贴、道口办修缮维护费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培训等支出。

    本年度公共预算收支较上年减少961.41万元,下降率18%,下降的原因是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编入部门预算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 “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02.34万元,较上年下降45.84万元,下降率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2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26万元,较上年下降5.84万元,下降率9%;公务接待费18.08万元,较上年下降40万元,下降率69%。“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我局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的行为,大力压减了不合理开支。

    会议费预算85.13万元,较上年增加7.68万元,上升率9%。上升的原因是: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2017年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重点行业的监管,计划召开重点行业的现场会。

    培训费预算84.20万元,较上年增加47.54万元,上升率129%。上升的原因是:根据国家总局2017年工作安排,加强对省市县安全监人员的执业资格、专项业务的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本级和省安科中心、省宣教中心3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7.9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32万元,下降率25%。下降的原因是我局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的行为,大力压减了不合理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本级和省安科中心、省宣教中心3家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编入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100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铁路道口专项资金950万元;应急救援支出资金50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铁路道口经费:主要用于发放全省无人看守道口监护人员工资、津补贴;及道口办日常办公经费;铁路道口维护、修缮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它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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